《环境管理》期末复习备考手册

根据期末录音重点精心梳理,针对企业违法违规判罚及案例分析题通关设计

📅 考试题型与核心策略

大题分值警告
本门考试总分50分,其中案例分析题独占20分(共2题,每题10分左右)。案例题重点考查“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与法律法规依据”。

题型分布:单项选择题(10题)、多项选择题(5题)、填空题(5题)、简答题、案例分析题(2题)。

第一章:环境管理概述与基本任务

1. 环境保护八项管理制度(★极高频考点,必须区分“老三项”与“新五项”)

“老三项”制度(最基础的核心):

  1. 环境影响评价(环评)制度:在项目建设前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估。
  2. “三同时”制度: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
  3. 排污收费制度:现已改革为“排污税”(注意:是由“费”改“税”,不是排污许可)。

“新五项”制度

2. 我国环境管理方针与政策

第三章:排污许可管理

1. 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形式(三种形式)

根据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》,排污许可实行分类管理:

1. 重点管理(核发排污许可证)
2. 简化管理(核发排污许可证)
3. 排污登记(不需要发证,只需在线登记备案)

2. 排污许可证变更形式

包括:变更重新申请延续

3. 法律责任判定(案例高频点)

无证排污: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,属于违法行为,违反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。

第四章: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

1. 验收对象

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。(注:环评登记表项目不需要办理竣工环保验收)。

2. 验收责任主体(历史分水岭★)

验收主体变化
  • 2017 年之前: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。
  • 2017 年之后(现行):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。建设单位对验收内容、结论及数据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。

3. 验收报告的组成

验收报告由: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部分组成(污染影响类项目)。

4. 验收不予通过的情形

管理办法中明确了 8~9 条不得通过验收的硬性红线(如环保设施未落实、超标排放、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等)。

第五章: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

1.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

分为: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。

2. 化工园区多级防控体系

四级防控组成:

企业级(车间/装置级) → 厂区级 → 园区级 → 园区周边流域级

3. “南阳实践”应急响应核心思想(★简答题/填空题)

核心思想
“以空间换时间,以时间保安全”
具体做法:在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,利用自然沟渠、水坑、水库等“临时空间”将受污染的废水进行拦截和滞留,通过延缓污染水体下泄换取应急处置与无害化消解的“时间”,最终确保下游水源和生态安全。

🔥 案例分析大题通关秘籍(20分)

考试大题以“松江区十个典型案例”为原型。案例题要求指出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说明依据

高频违法行为判定及法律依据对照表:

序号 违法违规行为 判定标准 / 事实依据 违反的法律法规依据
1 未批先建 建设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或者环评未获批复即开工建设。 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二十五条
2 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 项目建设过程中,建设地点、规模、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,未重新报批环评。如: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二十四条、生态环境部《重大变动清单》
3 无证排污 项目建成投产,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(或未进行排污登记)即排放污染物。 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
4 三同时未落实 主体工程已建成投产,但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(如废水处理站、废气净化塔)未同步建设或未投入运行。 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
5 超期未验收(或未验先投) 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/使用,但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试生产/投产超期(一般以 1 年为限)仍未进行自主验收。 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
6 未编制应急预案 属于环境风险源企业,未编制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或未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。 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》